上海体育学院2012年表演专业(武术表演方向)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一、测试指标与比重
(一)初试
内容 |
自然条件、形象与朗诵 |
艺术表现 |
指标 |
形象及自我介绍
(限时1分钟内) |
个人才艺表演
(题材不限,限时3分钟以内) |
指定稿台词朗诵
(现场抽签,限时1分钟内) |
镜前形象 |
百分比 |
60% |
40% |
(二)复试
内容 |
命题艺术表现 |
指标 |
武术命题摹仿表演
(现场抽签,限时3分钟以内) |
命题即兴表演
(现场抽签,限时3分钟以内) |
百分比 |
50% |
50% |
注: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。初试成绩带入复试,初试考试成绩与复试考试成绩相加按高低排序,成绩列前者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。
二、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(一)初试自然条件
1.目测形象及自我介绍
(1)方法及要求
目测形象,要求五官端正清秀,身材比例匀称。自我介绍,每人限时1分钟以内,要求清晰流畅,内容丰富,真实、语音标准,音色纯正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20%
优
20—15分 |
良
14—10分 |
中
9—5分 |
差
4—0分 |
身体比例好;四肢修长;形象、气质好。 |
身材比例较协调、匀称;五官较端庄;面容较清秀。 |
身体比例一般;身材基本匀称;五官基本端庄。 |
身体比例不协调;身材较胖;面部有缺陷。 |
自我介绍清晰流畅;内容丰富、真实;语音标准;音色纯正。 |
自我介绍较清晰流畅;内容较丰富、真实;语音较标准;音色较纯正。 |
自我介绍基本清晰流畅;内容基本丰富、真实;语音基本标准;音色基本纯正。 |
自我介绍不清晰流畅;内容不丰富、真实、语音不标准,音色不纯正。 |
2.镜前形象
(1)方法与要求
采用摄像机对考生形象进行镜前全面考量。脸型小,五官立体或具有特色与辨识度。摄像机从考生正面、侧面、45度半侧面进行试镜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20%
优
20—15分 |
良
14—10分 |
中
9—5分 |
差
4—0分 |
脸型小,符合“巴掌脸”标准,五官立体,脸型饱满。或独具特色,有辨识度,让人记忆深刻。 |
脸型小,基本符合“巴掌脸”标准,五官立体,脸型饱满。但较无特色,记忆度不强。 |
基本符合要求,五官较平,不甚立体。上镜后脸型过大,无辨识度,较普通。 |
脸型较大,上镜距离审美要求有一定距离。五官平庸,无特色,无辨识度。 |
3.指定稿台词朗诵
(1)方法与要求
现场抽签指定稿台词朗诵,每人限时1分钟以内,可现场朗读也可现场背诵。要求能表达稿件内涵与情感,字正腔圆,声音有质感与穿透力,无地方音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20%
优
20—15分 |
良
14—10分 |
中
9—5分 |
差
4—0分 |
在语言评分基础上,考生具有很强嗓音控制能力,懂得处理声音强弱。有声音塑造力,能根据不同作品或者人物进行声音塑造,声音有感情,有表现力。 |
在语言评分基础上,考生具有一定嗓音控制能力,懂得处理声音强弱,有一定声音塑造能力,但声音感情融入能力有一定欠缺。
|
在语言评分基础上,考生不具备嗓音控制能力,嗓音塑造能力较弱,不能将感情融入声音中,表现力欠缺。
|
在语言评分基础上,考生完全没有嗓音控制能力与嗓音塑造能力。毫无感情与表现力。 |
(二)初试艺术表现
1.个人才艺表演
(1)方法与要求
题材不限,每人限时3分钟以内,通过考生的表演了解其内在潜力与所掌握的技艺与长处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40%
优
40—31分 |
良
30—21分 |
中
20—11分 |
差
10—0分 |
考生能在表演中自信、松弛,投入真实,有性格特征,行动积极,勇于表演,会交流,能完整体现个人才艺。 |
考生偶尔易受外界影响,稍有紧张,略微不自信,展现的才艺不甚成熟,技艺一般,且不能完全投入表演中,交流不甚明确。 |
考生较易受外界影响,容易紧张,不自信,无特色技艺。不能投入表演,交流不明确 |
考生极易受外界影响,极紧张,不自信,展现的才艺毫无特色,与评委没有交流。 |
(三)复试内容测试
1.武术命题摹仿表演
(1)方法与要求
现场抽签,每人限时3分钟以内,要求考生在抽取表演命题之后,有一定模仿力,能完整表达命题中的神形表现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50%
优
50—41分 |
良
40—31分 |
中
30—16分 |
差
15—0分 |
考生模仿力强,善于理解命题中的主旨并在通过形的模仿中准确表达其神的内涵。 |
考生较有模仿力,能保守完整的完成命题作品。在形的模仿方面较好,但神的把握稍有欠缺。或者神的表达到位但形略有欠缺。 |
考生略有模仿能力,基本完成命题作品表演,神形皆能保守完成模仿,但都不甚到位。 |
考生完全没有模仿力,不能理解命题中的主旨,不能完整体现形神的表达。 |
2.命题即兴表演
(1)方法与要求
现场抽签,每人限时3分钟以内,要求考生在抽取表演命题之后,进行表演时能有对作品有一定表达能力和表现力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50%
优
50—41分 |
良
40—31分 |
中
30—16分 |
差
15—0分 |
考生具有很强的表现力,能将创作的命题作品以鲜明的方式表现,有特点,有亮点。表达明确,能让考官非常明确的了解作品主题。 |
考生具有一定表现力,能基本表达出即兴创作的命题作品主题,表现方式略显笨拙,表现能力上稍有欠缺。 |
考生基本具备表现力,能略微表达出即兴创作的命题作品主题,但表演方式粗糙,表现力欠缺。 |
考生毫无表现力,无法完成即兴命题作品的表现与主题表达。 |
考试要求:
1.服装:考生服装、鞋子自备,可化淡妆。
2.器械:考生个人才艺表演器械自带、武术命题摹仿表演与命题即兴表演器械现场提供使用。
3.音乐:考生个人才艺表演音乐由考生自备,要求音乐CD盘中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,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,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。须备两份,其中一份交考评组。